沈阳工业厂房抵押及信用贷款

工业厂房贷款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用于向发包人购买新建标准厂房、向其他单位购买二手标准厂房或自建标准厂房。

厂房抵押贷款

工业厂房贷款具有抵押率高、贷款期限长、还款压力小的特点,适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处理条件

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2. 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目前经营正常;

3.经营期间应当超过两年(包括)(新成立企业由于产业转移,变更登记或其他原因,经营期间可能包括原企业的经营期限相同的实际控制的控制器,和原来的企业应当在过去两年保持盈利)。或主要经营人员(指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 良好的信用记录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办理银行结算业务;

6. 提供银行可接受的担保;

7.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企业有关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章程、验资报告、财务报表和其他基本资料;

(二)签订的采购合同或者协议;

(三)厂房首付款凭证,如税务发票、银行付款凭证或银行转账付款凭证;

(4)支持文档。设立质押财产(包括购买的厂房)的,应当提供质押物清单,并提供处分权人的证明文件。由第三方或者开发商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定期间(或者全程)的,应当提供该第三方或者开发商的同意书;

(五)与项目批准、环境保护批准有关的文件;

(六)银行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

其他事项:

1. 办理手续:申请、调查、批准、合同签订、抵押登记、贷款

2. 使用量:不超过工业厂房购置价格或经银行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的60%(以较低者为准)

3.使用寿命:可达10年

4. 担保方式:房地产抵押

5. 还款方式:本息相等,本金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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